淘宝网评价规范(中)

淘宝经验管理员2021-06-27 21:01:30评论()阅读(651)
  淘宝网上交易后,其实也会有很多消费者会主动的去给店家评价,或好评或差评,在评价的过程中,各位消费者也需要遵守淘宝网的评价规范,给出有效的评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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淘宝网上交易后,其实也会有很多消费者会主动的去给店家评价,或好评或差评,在评价的过程中,各位消费者也需要遵守淘宝网的评价规范,给出有效的评价。

淘宝网评价规范

相同买、卖家任意14天内就同一商品多笔交易产生的多个好评卖家只加1分、多个差评卖家只减1分。每个自然月,相同买、卖家之间交易,卖家增加的信用积分不超过6分。

第六条【买家信用积分逻辑】买家购买商品,每完成一笔“交易成功”的交易,买家信用积分加1分;若卖家给予买家差评,则减1分。相同买、卖家任意14天内就同一商品的多笔交易只加1分,多个差评只减1分;

每个自然月内相同买、卖家之间交易,淘宝买家增加或扣减的信用积分不超过6分。同时,淘宝网可视买家的违规情形及违规次数,对买家的信用积分进行一定扣减。买家信用积分每月1日更新。

第七条【追加评论】自交易成功之日起180天(含)内,买家可在作出信用评价后追加评论,内容不得修改,也不影响卖家信用积分。

第八条【评价解释】被评价人可在评价人作出评论内容或追评内容之时起的30天内作出解释。

第九条【评价修改】评价人可在作出中、差评后的30天内,对信用评价进行一次修改或删除。

第十条【特殊逻辑】淘宝网可基于消费者体验、卖家经营及平台运营需要,调整淘宝网评价工具适用范围或相关计算逻辑,并将提前通知会员。

第三章 违规处理

第十一条【评价原则】为确保评价内容能为消费者购物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,反映淘宝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,买卖双方通过淘宝网评价工具发布评价的,其评价应当与交易的商品或服务具有关联性,且合法、客观、真实,买卖双方不得利用淘宝网评价工具侵害相关方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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